一证在手 天下我有?
这可说不好……
重金买“证”的行为
可不是自作聪明的人生捷径
怕是通向牢狱之灾的必经之路
……
2023年6月1日23时41分许,原平市教育北路。一辆号牌为晋HW***1的黑色小型轿车由南向北忽快忽慢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查看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时,初步判断其驾驶证涉嫌伪造、变造,后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丁某金确实在此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于无证驾驶,并且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最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丁某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忻州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首先要依法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按时年检。使用假牌、假证以及套牌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往往无视交法、肆意妄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奉劝涉嫌使用“假证假牌套牌”违法的车主,主动消除假证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开车莫要抱有侥幸心理,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