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市属高校,市属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平台建设,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科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民人文素养,根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市委工作要求,市社科联将启动首批“忻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文化机构(包括、博物馆、纪念馆等);
(二)文物景区(包括人文主题公园等);
(三)教育机构(包括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培训基地等);
(四)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六)省、市主流媒体及其内设(下属)机构;
(七)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宣传、教育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愿意接受市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所从事的业务具有明确的社会科学普及内容,能积极发挥社会科学普及的作用;
(二)能积极参与全市性“社科普及周”和常态化社会科学普及等活动;
(三)具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所需的固定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等,配有专职或兼职的社科普及工作者;
(四)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社科普及活动经费的条件,能保证社科普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申报场馆类、旅游景区类、教育培训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社科普及基地的组织和机构,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忻州市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社科普及宣传基地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
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申请设立忻州市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的单位填写表格后,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盖章后,连同申报资料报送于市社科联综合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2023年9月10日 。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忻州市长征街市委北院北楼320,邮编:034000。
电子邮箱:xzsk952@163.com
联系电话:0350-3307952
联 系 人:张晓霞 15234776666
杜欣聪 18335004779
四、评审和认定
市社科联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评审合格后,提交市社科联党组会议审定。
经过审定的市级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由市社科联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证书和“忻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牌匾。
附件:1.忻州市社科普及宣传基地申报表
2.山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忻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7月1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