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忻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润平率执法检查组深入宁武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宁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国、副主任魏峥嵘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阳方口镇大水口村、袁家窑村明长城,县城鼓楼、万佛寺,余庄乡汾阳宫遗址,东寨镇高桥洼村北齐长城等6处文保单位,采取“看现场、听汇报、问细节”的方式,全面了解文物本体保护、修缮维护、环境整治等工作,重点围绕法律贯彻实施、管理制度落实、革命文物资源挖掘、文物研究利用、执法司法保障、基础支撑建设及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调研督导。
在明长城、北齐长城等不可移动文物现场,检查组详细询问保护范围划定、日常巡查管护机制及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强调必须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原则,为大型线性文化遗产构筑安全屏障。在鼓楼、万佛寺,检查组仔细察看文物建筑修缮工艺、寺内佛像等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听取建档备案、研究展示等工作汇报,对“保护为先、活化利用”的实践路径给予充分肯定。在汾阳宫遗址,检查组就保护范围管控、日常监测维护等关键环节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文物保护科学化水平。
检查组指出,《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法治举措,对不可移动文物实行系统性保护,对重点文保单位实施特殊保护机制,为全省文物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一法一条例”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要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宣传与制度完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来源:宁武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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